问题 | 如何理解债权人撤销权 |
释义 | 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若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债权到期,影响债权实现。撤销权需满足条件: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合理处分财产或影响债权实现。撤销权行使范围为债权人的债权,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需在一年内行使,五年后自动消灭。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债务人应承担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失。《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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