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卡报废年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各类车辆的报废年限,如出租客运、租赁载客、教练载客、公交客运、营运载客、专用校车、非营运载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半挂车和摩托车等。对于小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更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但不得低于6年和10年。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使用年限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法律分析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关于车辆报废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结语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报废年限。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等,分别规定了使用年限为8年、10年和12年。此外,还有其他类型的车辆的使用年限也有相应的规定。对于特定地区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使用年限,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年限。需要注意的是,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如果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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