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取暖费标准 |
释义 | 吉林省新规定了采暖费补贴标准,适用于吉林市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补贴金额按照供热价格、采暖面积和离退休人员的情况计算,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发放。退休人员将根据新规定的标准领取采暖费补贴,而困难户和低保户仍享受供热费减免,两者不可兼得。职工的采暖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27.5元/平方米,商业性房屋供热价格为33.5元/平方米。 吉林省采暖费补贴标准新规定(发放标准) 一、采暖费补贴对象为在吉林市城区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或企业)等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职工工资中已经含采暖费的除外)。 二、职工采暖费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职工月采暖费补贴额(元)=供热价格(元/平方米)×职工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平方米)×75%÷12(月)。 离休人员按采暖面积控制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85%补贴,夫妻补贴不足的部分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另行通知。 企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职代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的补贴额。 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的采暖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五、改制破产前退休、改制破产后无归属且在社保公司领取养老金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由相关部门审核、社保公司发放。 退休人员未住供热房屋原享受35元/年采暖费补贴的,实行“明补”后,按新规定的标准发给采暖费补贴,补贴资金由原单位解决。 六、困难户、低保户中享受采暖费减免的,仍按《关于减免生活困难家庭供热费的通知》(吉市供热联字[2002]1号)规定给予减免。采暖费补贴和供热费减免不兼得。 七、职工按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依据有关规定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结语 吉林省新规定了采暖费补贴标准,对于吉林市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他们可以享受到相应的采暖费补贴。根据新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职工和离休人员的补贴金额将根据供热价格、采暖面积控制标准等因素来确定。此外,企业可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来确定各类人员的补贴额。采暖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发放,而对于退休人员,补贴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由社保公司发放。需要注意的是,采暖费补贴和供热费减免不可同时享受,并且按照相关规定,采暖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先进适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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