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放火烧光家具构成放火罪吗 |
释义 | 孩子点火烧光家具如果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一般不构成放火罪。另外,未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孩子一般为未成年人,一般也没有放火的故意,因此很难构成放火罪。 一、放火罪由哪些构成? 放火罪的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二、放火罪有哪些表现?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三、失火罪如何处罚 失火罪是指当事人过失放火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是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于犯罪嫌疑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比起故意放火罪来说,其主观恶意比较小,因此一般判处比较轻的刑罚。失火罪一般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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