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的特征 |
释义 |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 第二,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 第三,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为正处在施工建设状态、尚未竣工交付、并非现实存在的房屋提前销售,是预售的最显著的特征。 第四,商品房预售的预售人主体是特殊的商品房开发商,必须是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企业,即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商品房开发企业。而购房人则是社会不特定的主体,任何要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公民,都可以成为商品房预售的买方。 第五,商品房预售,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必须的条件,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有关预售商品房的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向购房人公示,即具备法定公开性。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需要哪几证 商品房预售需要的五证具体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施工许可证;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照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如何办理抵押 房地产抵押主要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类型,办理流程如下: (一)首先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人的身份证、抵押合同、借款合同、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其次是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开发商或是代理人与办理抵押贷款的对象一同前往,递交相关的资料以后,银行会对贷款人的贷款资格以及可以贷款的额度进行审核,审核成功以后,贷款人就可以领到贷款了。 (三)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有费用需要缴纳,费用都包括:办理房产抵押时的登记费用,一般是60元打底,根据房屋的类型决定收费的标准;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费是贷款额度的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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