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补充协议无效 |
释义 |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一、仲裁结果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仲裁结果不服上诉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不能上诉,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离婚后补充协议怎样才能有效 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具备以下生效的条件才会有效: 1、订立离婚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的离婚补充协议,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离婚补充协议既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离婚后补充协议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补充协议一般是指,由于签订第一份协议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或之前未将一些重要的东西进行约定,因此双方当事人再签订一份协议作为之前那份协议的补充。 三、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有效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赔偿协议无效。 当事人对其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则可撤销。除以上无效可撤销情形外,协议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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