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献血证不可以跨省使用。因为无偿献血的公民,只有本人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其次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按上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终身免费用血。另外不能把自己的献血证借给别人,这样也没有任何作用,因为献血者都是在血站里面献血的,然后再颁发献血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