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委委员是选举产生。党委书记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须由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