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作业多了,为了完成“任务”,并起不到练习和稳固的作用,就象是弄巧成拙了。老师本意就是加强你对知识的稳固性,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老师应该变都学方式。也应该让他们知道这样的结果,可以让家长去反映此情况,只要反对的家长多,老师或是教育部门就会关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