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奖学金是由教育局分配的,学校没有发放的权力,这是违法的。如果学生觉得学校不发奖学金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国家奖学金评审坚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并且采用等额评审的方式。 法律分析 奖学金是教育局下拨的,学校不发放,这是违法的。学生如果认为学校不发奖学金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采取等额评审。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内容由 唐青春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