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网上通缉的终身通缉仅在抓获或确认死亡后才能撤销,通缉表明已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普通人无法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查询,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平台查询。 法律分析 被网上通缉了,是终身通缉,没有抓获或者认定犯罪嫌疑人死亡,是不能撤销的。被通缉,说明已经认定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是撤销不了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普通人是查不到的,要去派出所通过公安网全国网上追逃的平台才查的到。 拓展延伸 打破网络通缉的枷锁:挑战与解决方案 网络通缉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挑战与解决方案来打破这个问题的枷锁。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跨国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其次,应加强技术手段和法律工具的应用,以提高网络追踪和定位的能力,从而更有效地追捕通缉犯。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网络犯罪的认知,减少受害者数量。此外,建立专门的网络通缉部门,加强人力资源投入,为打击网络通缉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通过这些挑战和解决方案的综合应用,我们有望打破网络通缉的枷锁,实现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结语 网络通缉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国际合作、技术手段和法律工具的应用以及加强公众安全意识来解决。建立跨国合作机制,提高网络追踪和定位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设立专门的网络通缉部门,这些措施将为打破网络通缉的枷锁提供有力支持。通过综合应用这些解决方案,我们有望实现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