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宗教教职人员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应当遵守什么有关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是关于宗教网络服务的规定,即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七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不得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