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执行检察职务的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设立在南宁市和柳州市,下辖若干个市县分院。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包括: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依法属于检察职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等。该机关分别设立在广西南宁市和柳州市,下辖若干个市县分院。目前,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辖17个市县分院,覆盖全自治区各个地区。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工作范围包括了多个方面,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安全等。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以及执行检察职务。具体来说,它可以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还可以对依法属于检察职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法律监督机关之一,其工作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公正性的重要力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共同维护法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第十三条 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涉。检察机关依法对违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