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吗
释义
    保管合同不属于无名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即保管合同可以通过口头达成。
    一、保管合同的义务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义务包括保管人的义务和寄存人的义务,具体如下:
    1.保管人的义务:
    (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
    (2)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其一是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其二是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3)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危险通知义务。
    (5)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2.寄存人的义务:
    (1)支付保管费和偿还必要费用的义务。
    (2)告知义务。
    (3)声明义务。
    二、保管合同种类
    1.一般保管合同
    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2.特殊保管合同
    (1)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0: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