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个骗局就像电影里面的离奇剧情一样名男子自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要将银行的不良资产国贸的一层写字楼处理卖给某珠宝公司,然后在广东发展银行内鬼的安排下,在银行内部会议室签订买卖合同,诈骗到500万元巨款。这起合同诈骗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均不认罪。 借银行会议室行骗 出庭受审的4名被告人,其中第一被告吴某来案发前为广东厦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办公地址曾在广州广发银行大楼中,而被害人庄某珠为深圳某珠宝公司负责人,她被骗的原因是想购买国贸大厦某层物业做企业发展之用。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庄某珠为扩展公司业务,想购买国贸大厦某楼房产,在某中介业务经理孙某城的介绍下,认识了金某博、汪某堂和林某,最后层层介绍认识了吴某来。汪、林向庄某珠介绍,吴某来是广东发展银行行长,负责银行资产部。而吴某来并未对此否认,还对庄某珠等人谎称广厦置业就是广发下属公司,国贸该楼房产就是广发的物业。吴某来还找到广发银行员工宋某欧,借用广发总部的会议室,与庄某珠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骗到巨款分给老婆和情人 签订合同当天,庄某珠将首期款500万元汇给吴某来,吴某来则给庄某珠提供了伪造的一系列材料。吴某来拿到钱后,分给介绍人孙、汪、林和宋15万元到20万元的好处费,另外还分别给老婆和情人各35万元和40万元。孙某城还从庄某珠处拿到了170万元中介费。最终,庄某珠却没有得到该房产,原来该房产并非广发资产,而属于某香港公司,已被法院查封。 4名被告推诿不认罪 在的庭审中,4名被告均不认罪。吴某来辩称,自己从未声称是行长。他还辩称,自己从头到尾都说过该房产不属于自己,但可以帮忙办理,办不成便退还款项。 汪、林两位被告也不约而同辩称,自己只是介绍人,深信吴某来能办成此事,因此也不存在诈骗。而宋某欧也辩称,自己碍于情面,将会议室借给吴某来使用,并不知道用途。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