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