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个税是否可以先计提每月正常个税后发放? |
释义 | 年终奖个税是否可以先计提每月正常个税后发放?不可以,首先,个人收入的计税原则是何时发放何时计税,而不是何时计提何时计税。只计提但不发,就不能计缴个税。其次,年终奖若摊到每月工资并发放,应与当月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最后,这种做法并不一定是替员工着想的好办法。如果单位的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后小于3500,即每月不用纳税,那把年终奖分一部分出来,每月摊到工资里并发放,使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3500,那么不仅每月工资依旧不用交税,而年终奖因为金额减少了也可以少交税。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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