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上有规定, 女职工 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 工资 标准,可是公司不能对怀孕女职工调整工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 因此,公司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法律客观: 《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 结婚 、怀孕、 产假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 退休 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