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慢特病如何报销 |
释义 | “门诊慢特病”并不是一个医学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医疗保障层面的概念。各地对其称谓不统一,比如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大病、门诊统筹病种等等。 门诊慢性病共25种病种,具体为: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_~III_、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①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②报销比例: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③保障范围: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 :在地方层面上,各地在执行国家“两病”的最低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慢病特点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来增补常见的慢性病病种;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设封顶线,或者不设封顶线。因此,不同地方的慢性病病种范围、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是否设有封顶线等都会存在差异。如果需要了解具体内容,请大家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 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备案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各地会有具体规定,一般流程是:持社保卡、身份证、诊断证明书及就诊相关材料到本人选定的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办或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就能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待遇了。但具体办理流程,建议您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当地医保部门详细咨询。 一、门诊报销比例 1、乡镇85%; 2、县级65%; 3、市级55%; 4、省级50%; 5、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6、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7、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8、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9、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