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通过人工支出,即发放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 2、通过股东分红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 3、通过利用相关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利润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 4、通过借款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 5、通过使用发票报销后再提现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