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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谈恋爱买的东西要还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此时属于赠与人自愿负担费用,赠与物一般不予返还。对于贵重的珠宝首饰、购房、购车等大额的支出,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此时的赠与相当于附条件(结婚)赠与,若因恋爱失败分手而不能结婚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结婚),此时应当将贵重物品返回赠与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日常生活的开支以及小额的、不以结婚为目的的馈赠属于赠与性质,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受赠方成为赠与物的所有权人。此时属于赠与人自愿负担费用,赠与物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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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