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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释义
    南京的许多家庭都购买了商品房,居住条件也不错。但是对于那些低收入家庭而言,他们的住房还是有保障的,可以选择申请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那么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法妞问答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申请南京市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13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综合以上介绍,南京市为经济适用房制定了详细的申请条件,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南京家庭可以对照上面介绍的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看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妞问答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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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