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拍卖房产不违规。即使当事人只有一套自住房,但因为该房屋价值已经足够清偿其债务,当事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执行拍卖房屋。在法院对执行房屋拍卖时,在当事人不能找到其他临时住所时,法院应当为其安排临时性住所保障当事人的居住,并对其房屋内的其他财产进行妥善的保管和安置,在房屋被拍卖清偿债务后,法院在扣除相关的执行和拍卖费用后,应当将剩余的拍卖款退还与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