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车辆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一、年检车辆未能通过年检的情形 未能通过年检的车辆一般都存在以下5种情况中的一种或几种: 1、驾驶人证件未能带齐:行驶证、保险单、身份证缺一不可; 2、安装可拆卸号牌框架; 3、加装强光氙气灯; 4、车辆违章未处理完; 5、违规改装:如私自改变车身颜色、换发动机等,必须保证车辆本身和行驶证上登记的信息相一致。很多客运车私自加装坐椅,小货车自行加装顶棚都会造成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二、相关法律依据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2019年6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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