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诊断为先天性肺结核,是否可以通过律师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先天性肺结核属于医疗事故中的诊疗错误范畴,符合医疗事故的赔偿条件。但在进行维权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医院过错,以及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过错推定。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行为规范,致使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应当符合医疗行业的规范,不得违背医疗行业公认的医疗原则。 3.《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应当符合医疗行业的规范,不得违背医疗行业公认的医疗原则。 综上所述,被诊断为先天性肺结核的患者,可以通过律师维权,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在维权过程中,需要提供医疗记录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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