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后因受伤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的劳动工作和职业培训,或者由职工自愿接受职业培训、转换职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培训补贴费,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培训和转换职业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工伤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转换职业,或者由工伤职工自愿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转换职业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为职工安排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转换职业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转换职业补贴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因工伤造成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伤程度和能力,另行安排工作,并支付相应工资。” 在工伤保险制度下,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得到足够的赔偿和帮助。申请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转换职业补贴费,以支付职工职业培训和转换职业的相关费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伤程度和能力,另行安排工作,并支付相应工资,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