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职业转换费用是否需要事先申请,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领取职业转换费用的条件,则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而如果是已经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则需要提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经审核后才能获得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职业转换条件的,一次性领取职业转换费用,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2.《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符合职业转换条件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转换费用。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审查、核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最低工资等待遇金的领取资格及其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事先申请才能获得职业转换费用,需要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相关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申请,以获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