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捐赠器官的决定谁有权做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 捐赠器官的决定应当由捐赠器官的自然人本人作出。作出决定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军产房屋继承的规定有军产房屋不能继承,因为其不是遗产。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 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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