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且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那么,大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用工形式不是全日制的,而是小时计酬为主,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个小时。是对普通用工关系的一种补充。 二、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几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可以超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二者的区别在于: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月计酬,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全日制用工必须缴纳各类社保,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