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178天产假细则 |
释义 | ①基本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奖励假)=178天 ②一胎:顺产一胎178天 剖腹产一胎178天+30天(难产假)=208天 ③二胎:生育二孩(顺产)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奖励假)=178天生育二孩(剖腹产)178天+30(难产假)=208天 ④特别提醒:98天产假中,产前休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加15天产假;男方享有15天陪护假;2017年3月21日,深圳取消晚育假,产假期间工资全额照发,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 按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一般规定如下,但是具体省市的产假规定会有所区别,大家可以先了解当地的产假具体情况,再向公司或单位进行产假申请。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难产假 有些产妇的公司规定是15天,有些是30天,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15天的规定是国家的,30天是广东省的,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子要不低于国家规定都是可以的。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晚育假 目前深圳地区的晚育可以增加30天假期。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哦,第二胎的产妇是不享受这个福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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