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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案件可以转到本地处理吗
释义
    刑事案件以案发地为主不能转移到本地执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一、外地案件是否可以可以转到本地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刑事案件以案发地为主不能转移到本地执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二、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优先、移送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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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