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的税点怎么算 |
释义 | 3%税金的计算公式是:税额=含税金额/(1+1/0.03)=含税金额/1.03*3%。 含税金额中,有不含税销售额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与税额的比值就是税率(3%)。所以,可以列等式为: 1、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 2、由两个等式可以得出:税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税额/税率; 3、也就是:税额+税额/税率=含税金额,税率为3%,即:税额(1+1/0.03)=含税金额。 4、所以,税额=含税金额/(1+1/0.03)=含税金额/1.03*3%。 纳税程序如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综上所述,税额=含税金额/(1+1/0.03)=含税金额/1.03*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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