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程费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临时工程费是指下列两方面的费用: (1)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限内,为保证正式工程的正常施工而必须兴建的单独编制设计的单项临时工程,如临时码头、构件预制场、测量定位水上平台以及水上施工安全警戒浮标,等等。 (2)临时设施范围以外的临时供水、供电、道路、通信工程及施工用地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通常情况下,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也就是工程价款中就已包含这部分费用,如果施工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或者发包方未实际支付承包方该笔费用,该费用是可以要求发包方来承担的。 临时设施费:包括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企业自行施工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 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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