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批发食盐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 4、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5、满足国家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副食品类商品经营面积的证明文件; 4、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5、食盐转代批发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