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的户主是姐姐,如果弟弟的户口也要落户到姐姐的户主下,必须也近亲属的关系落户。另从法律上规定,姐姐和弟弟的关系是近亲属关系。 一、哥哥姐姐有没有义务抚养弟弟妹妹? 哥哥姐姐一般情况下并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法定义务。但是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能力负担的兄、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兄、姐的抚养义务的具有补位性质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则没有相关的义务。 二、弟弟去世父母有义务把姐姐扶养吗 父母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弟弟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三、姐姐是监护人吗 成年姐姐是可以属于未成年弟弟的监护人的。 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制度有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等七项登记制度。常住人口登记,主要是掌握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其他变动登记,主要是为了掌握人口的增减变化情况。这些基本登记制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掌握人口的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