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障属于第几次分配 |
释义 | 属于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谁能利用这些要素作出贡献,就能分到一杯羹。这样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 一、社会保障主要有三个功能: 1、第一个为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第二个为再分配的功能; 3、第三个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二、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最开始的一轮财富分配,即按照市场效率原则所进行的分配,即多劳多得,这一部分主要是类似工资、收入一类的财富,是财富的最开始分配的一步。而根据市场规则竞争自然会出现工资高和工资低的人群,若想将两者变现平衡一点,则需要再分配原则了。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并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进行再分配。例如我们国家的税收梯度,对于工资较高的人群的税收较高,而工资水平较低的人可以少缴税,甚至免收所得税。其次对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对于老人的医保报销,重大的疾病进行保障等等,这都是为了促进财富更加平衡。财富的分配不仅仅是在工资等所得方面,在社会保障福利方面也体现的非常明显。 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不像前两者为市场和政府,三次分配的主体主要是个人自愿,通过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分配,不是制度进行强制执行。例如腾讯在此次为共同富裕的宏图进行的500亿支援,体现了有责任感和道德感的企业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第三次分配虽然没有政府国家的强制性,强调的是公民的自发性,公民参与社会,帮助社会,自发去进行分配,这样的分配意愿实际上是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水平息息相关的,因此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人们的这种意识才能显现出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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