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税对象是指什么 |
释义 |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税条例所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等。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因为它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特定行为等四大类,通常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四大类即流转税或称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在实际工作中也笼统地称之为征税范围,它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和税目区别: 征税对象是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 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是税收分类的主要依据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 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课税对象。正确选择课税对象,是实现税制优化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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