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乡创业政策包括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各街道、乡镇办理。创业者可到就近经营场所所在街道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服务中心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初审。申请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进行初步审查 社区核实申请人户籍信息和创业情况,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进行实地走访。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填写申请材料的,在《西岭区海归创业补助一次性资助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审核。 3、街道办进行审查 街道办事处应当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拍照。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当月3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终审。 4、区人社厅终评及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拟补贴的名单和金额,对通过终审的人员。最短公示期为1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在《西陵区返乡创业者》中签署意见支持创业资助申请表,并填写《西陵区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表》和上报区财政局。 5、区财政局核定拨款 区财政局在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查材料和审查意见后,对申请人进行核实。经核查,补助资金将及时划拨至创业申请人银行账户,并抄送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二、着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三)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广“区域评估”,由政府组织力量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快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信用联合奖惩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修订生物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审查参考标准,激发高技术领域创新活力。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严守安全质量和社会稳定底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典型案例经验复制推广。在市县一级建立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窗口。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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