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怎样处理
释义
    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什么合同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即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需要受害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与无效合同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当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未被撤销时,合同仍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乘人之危情形哪些合同有效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都可以撤销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的困境,使其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但是当事人请求变更该合同的,该显失公平的合同就不得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4: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