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协议显失公平应对策略 |
释义 |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情况下或缺乏经验时订立的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明显不公平的影响,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或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例如,某人因资金严重短缺或经营上的迫切需要,而向他人借高利贷,此种借贷合同大多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公平调解协议的重要性及应对策略 公平调解协议在解决纠纷和促进和解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公平调解协议能够确保各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获得公正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平调解协议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公平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策略。首先,建立独立、中立的调解机构,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其次,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和公正意识。此外,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调解协议的认知和信任度,从而推动公平调解协议的普及和应用。通过以上策略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公平调解协议的实施,为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贡献。 结语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明显对一方不利的合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合同基础条件发生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或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公平调解协议在解决纠纷和促进和解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建立独立、中立的调解机构,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公众对调解协议的认知和信任度。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公平调解协议的实施,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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