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