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 1、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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