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到汽车撞人逃跑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如果双方责任人已经有意识停车,但如果看对方没注意,借机逃跑,并没有主动留下“车牌号、身份证号、电话号”这三个信息,因为这三个信息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必须填写的内容,这时候,我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报对方肇事逃逸。第二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了,对方压根就没有停车,直接逃逸。这个时候也要第一时间记录肇事车的车辆类型、型号、颜色、车牌、和车损的部位。如果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视频会更好,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最好再肇事车逃跑的时候,拿起手机拍下肇事车辆,哪怕不清楚,也尽量的留下可以保存的线索。 要是汽车撞人了,想跑的话,能控制住的是最好,但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行的话就拿上手机拍下那个汽车的外貌特征和车牌号,然后在现场多拍两张照片,然后赶紧拨打120或110. 如果发生事故后逃逸了,但是没构成犯罪,就是没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被抓到后,会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拘留15天以下,扣12分,如果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逃逸了,除了会追究刑事责任以外,终生不能再考取驾驶证,还要负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并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有人死亡的,直接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来看逃逸的代价是很大的那有这么几种情况逃逸,这个逃逸是加引号的,是不会被认定为逃逸的,第一种情况就是,发生事故后,双方自行解决协商成功没争议,并且留下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撤离现场后,有任何一方反悔告另一方的,另一方呢不算逃逸,第二种,发生事故后,事故的责任人为了能及时救治伤者,在报警后,并且表明了身份和车辆位置,然后开车去找救援,这样是不算逃逸的第三种,事故责任人把伤者送到医院后,为了筹集赔偿金离开医院,并且已经征得伤者家属同意后离开,不算逃逸第四种,就是撞了人以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是直接把伤者送往以后,这也不算逃逸第五种,有证据证明,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就是说,在开车的时候,把别人车蹭了,但是完全没察觉,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也不算逃逸,因为别不是主观意识上的故意离开最后一个就是,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但也没有人员伤亡,在留下证据后离开现场的也不算逃逸这么来看啊,认定逃逸总结起来就一个意思,只要你不是看到撞车了,故意离开的就不算逃逸行为,其实咱们车上都有保险,真的发生意外了,让保险公司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就好了,没必要跑,真的逃逸的话,保险公司是一分钱都不会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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