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一、新劳动法关于夜班的规定是哪些 对于职工上夜班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996工作制违法吗 996工作制违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