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职后老板让我提前走 |
释义 | 不能。劳动者提前30天申请离职是对劳动者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受30天的限制,可以在收到离职申请后的任意时间进行离职交接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但由于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且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公司应发放给你。 再没有递交离职报告的情况下,领导如果非要逼你在本月辞职、提前走的话,那就属于违法解雇,直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就是了。 但如果是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那不好意思,公司是有权利让你直接走人了的。 我常常说,辞职是每个人的权利,公司没有权利不让你走。但当你已经使用了自己的权利,那就断然没有撤回的可能,除非公司允许。 其实你也完全可以不跟领导说这件事,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你明明当下没打算要走,还要提前跟领导说这件事。 在我看来,这个行为其实是有点愚蠢的。 可能你的初衷是为了公司好,希望公司能提前知道你的想法,在制定计划的时候能合理的考虑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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