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废处理资质怎么办理 |
释义 | 固废处理资质办理流程: 1、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当地的部门进行办理; 2、国家环保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3、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一、固废处理资质办理材料是: 1、填写《垃圾分类处理服务企业资质办理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 3、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验资报告、验资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企业人员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主要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身份证明,如学历、职业资格证书。 固体废物处理是指通过化学、物理、生物等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可利用资源或销毁的过程。固废资质是环保行业里面的一个资质。 二、固体废物处理资质标准如下: 1、资历与信誉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技术条件 (1)配备齐全、合理,主要技术人员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中“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注册资格(限一级)或技术职称。 (3)在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项类别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有必备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2)企业管理机构、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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