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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火力发电厂消防设计规范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为促进火电厂降低煤耗,在发展电力工业的规划和设计中,应大力采用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加速对现有中小凝汽机组的改造和严格限制在大电网内新建中小凝汽式机组。为加强对节能工作领导,各电管局、省电力局(以下简称网、省局)应建立节能办公会议制度或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由节能 办公室或由有关处室设专职人员归口管理。节能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检查监督国家和能源部的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有关节能指示的贯彻执行订本局 火电厂节能规划定考核火电厂的主要能耗指标督节能措施的落实时总结经验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每季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并报部。火电厂设立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主持,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和落实下达的能耗指标定并落实本厂节能规划和措施调各部门间的节能工作。装机容量在50MW及以上电厂应设置专职节能工程师。容量50MW以下电厂是否设置,根据电厂情况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 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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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