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集体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管其他约定的事项。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的变更情形有哪些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具体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一)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二)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三)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四)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五)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六)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七)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八)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九)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十)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又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集体合同有哪些内容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的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包括:1、产生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2、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进而商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有关事宜。3、集体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代表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进行集体协商。涉及保密规定或者商业秘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协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代表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5、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同时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一级地方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签约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7、正式生效,公布于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书面异议的,签约双方应当进行协商、修改或者作出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重新报送。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企业提出书面意见。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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