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实际诉讼中分割遗产,由于你母亲已经占有一套,该房应可以直接判给你母亲所有(共有财产的一半),由此可以过户到你母亲名下,然后处置卖掉。另一房屋由母亲、子、女各继承三分之一。儿子如果想拥有该房,可以出三分之二给你们。如果不能,你的份额可以和你母亲合并,补偿他,让他搬出,过户,处置。执行中需要暂时为其租赁房屋。虽然麻烦,但一般还是可以支持你母亲和你的。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