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如果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已经存在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可能会对该疾病进行免赔或者赔偿限制。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没有对该疾病进行免赔或者赔偿限制的明确约定,那么被保险人仍然可以获得该保险的全部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核保时对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进行审查,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内容和范围。” 4.《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提出异议的,保险人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超过两年仍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同意被保险人继续履行合同。” |